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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芳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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項目介紹(拍賣時間6月10日)
(一)津市市兩湖商住項目約402.51畝(后期可出讓約358.59畝)投資收益權.
(1)地塊概括:地塊位于團湖大道以南、團湖以北、孟姜女大道以西、周家鋪路以東??偯娣e約402.51畝(后期可出讓約358.59畝),容積率≤3.0,建筑密度≤30%,綠地率≥35%。(暫定,可根據(jù)投資人意見做合理調整)
(2)配置工程(框定投資額10000萬元):總造價約1億元的工程項目,依次為胥家湖路東延段工程(造價1200萬)、振興路工程(造價1300萬)、胥家湖路西延段工程(造價1800萬)、團湖大道綠化工程(造價1200萬)、團湖大道污水管網工程(造價1500萬)、周家鋪路南延段工程(造價600萬)、標準廠房(造價2400萬)。工程價款最后以審計結算為準。
工程取費標準按湘建價(2009)406號《湖南省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辦法》、《湖南省2006年消耗量標準》、湘建價【2012】237號《湖南省各市州建設工程人工工資單價》及工程實施時常德市造價管理站發(fā)布的當期工程材料價格進行評審,評審時不下浮。
(二)出讓條件
(1)起拍價1.7212億元(約48萬元/畝);
(2) 后期土地使用權的成交價超出投資權成交價的部分,為土地增值收益。投資人的投資收益補償標準為增值部分的50%。
(3)現(xiàn)金部分,由乙方在簽訂《土地開發(fā)合同》后一個月內付至50%,半年內支付至70%,余款在一年內付清。
(4)使用權出讓時間。
后期使用權出讓分為4次,最早出讓時間為2014年10月下旬。
第一次出讓100畝土地使用權,投資人需繳納投資權成交價現(xiàn)金部分的70%。
第二次出讓100畝土地使用權,投資人需完成代建工程投資額50%。
第三次出讓100畝土地使用權,投資人需繳納投資權成交價現(xiàn)金部分的15%,并完成代建工程投資30%。
第四次出讓58.59畝土地使用權,投資人需繳清投資權成交價款,并完成所有工程投資建設。
(三)項目優(yōu)勢
(1)區(qū)位優(yōu)勢:地塊緊鄰津市主干道孟姜女大。沿路分布有津市一中(3公里)、津市市政府(4公里)、津市人民醫(yī)院(5公里),加油站(200米)、新洲鎮(zhèn)鎮(zhèn)政府(3公里)等。
(2)購房需求旺盛。市區(qū)內商品房均價約3500元/平方米,且高檔住宅樓盤少,該集中區(qū)無樓盤,隨著集中區(qū)成熟,人口聚集市場需求量遠未飽和。
(3)人居環(huán)境極佳。項目地處團湖北岸邊,團湖水體面積達1000畝,且湖水清澈、連接到澧水。位置環(huán)境在該區(qū)域內沒有第二塊了,投資人可充分利用投資權打造一個環(huán)境優(yōu)美、非常宜居的高品環(huán)湖商住項目。且該區(qū)域目前無樓盤開發(fā),該地塊是工業(yè)區(qū)乃至津市市的絕版地塊,
(4)政策支持。該項目是津市重點打造項目。政府為了做這個配套中心,讓利較多。政府可以與投資人協(xié)商規(guī)劃條件,充分尊重投資人意見,工程下浮、投資人的投資補償標準等都可以跟政府協(xié)商。
(5)交通便利。項目地塊緊鄰主干道孟姜女大道,項目地到市中心10分鐘,到高速路口5分鐘,周邊200米擬建千噸級碼頭。孟姜女大道、團湖大道、周家鋪路已投入使用。項目地塊三面臨路、一面臨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