陜西神木:6000萬村“支叔”賽房叔”
發(fā)表于:2013-03-26 11:45
陜西神木:6近期國內多家媒體包括《鳳凰網(wǎng)》、《大公網(wǎng)》報道“陜西神木:6000萬元村支書一手遮天是監(jiān)管不力還是另有隱情”。但是沒有引起神木縣相關單位的重視,只是一味的用公關刪稿件、刪帖的方式消除負面影響。一個村的支部書/記就有這么大的能力,這就說明了為什么村民幾年的維權路沒有行通。
在2011年2月28日,神木縣公安局委托榆林邦眾聯(lián)合會計事務所,又第二次的調查了該村的賬務問題,得出結論是:截止到2010年12月30日未發(fā)現(xiàn)該村(組)有挪用資金、職務侵占行為,但根據(jù)該村(組)提供的材料看,”該組長期公/款私存,多頭開戶,常有大額現(xiàn)金流動,有可能發(fā)生資金被挪用和未收利息問題,請進一步查證”。而神木縣公安局經(jīng)偵大隊二中隊始終沒有展開調查,既然榆林邦眾聯(lián)合會計事務所,證明神木縣麻家塔鄉(xiāng)鏵山村支部書/記存在問題,老百姓也反映該支部書/記存在問題,為什么沒有去查證?這是失職、瀆職的表現(xiàn)。
2009年高有林私自將村里集體修建的別墅賣出三套,價格近千萬元,村民邱登榮、高峰、邱順剛為訴訟代表將高有林起訴到神木法院,高有林勝訴后,原告又將高有林起訴到榆林市中級人民法院,最終判決還是高有林勝訴。然而在村里賬本上查到兩張現(xiàn)金付出憑證,分別為一審代理費6萬元、二審代理費20萬元,現(xiàn)金付出憑證上分別有出納:高留卡、會計:高進林、負責人:高有林三人的簽字。這個費用是否應該由村委來支出?筆者咨詢了相關的法律工作者,他們一致認為村民起訴的是高有林,而不是村委,所以這個費用應該由個人承擔。再者如果高有林自身沒有貪贓枉法,為什么要請律師為其辯護。這樣的案/件應該屬于紀/委和檢察院受理的案/件,而最終原告被動走自訴程序,實在不可思議,是不是紀/委和檢察院都沒有受理,導致原告最終走自訴的程序,這應該也是一大笑話、一段悲哀。兩筆代理費多達26萬元,這樣一筆巨額的代理費就讓村民承擔了,是否也應該開個村民大會議一議,怎能三人就定下這么一筆巨款的支出呢?再者這樣的案/件需要26萬元的代理費還得畫一個問號,是不是真的出了代理費,還是打點人情費,這有待進一步調查取證。
一個村支部書/記能這么狂妄自大,能無視國家的政策、法律、法規(guī),無視人民群眾的利益實在是不可理解,是不后面還有更大的后臺在撐腰才能讓他如此的無法無天。目中沒有老百姓,而老百姓又告不倒他,這與村霸無任何區(qū)別。
但我們始終相信真理不會被壓倒,在十二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閉幕后舉行的記者會上,李克強在談及腐/敗時說,為政清廉應該先從自己做起,己正,才能正人,這是古訓,也是真理。
李克強說,自古有所謂“為官發(fā)財,應當兩道”?!凹热粨瘟斯?,為公眾服務,就要斷掉發(fā)財?shù)哪钕?。我們愿意接受全社會、接受媒體的監(jiān)督”。
因此我們在反腐工程中更有信念和信心。關于陜西省神木縣6000萬元村支書一手遮天我們將繼續(xù)關注報道,直到還老百姓一個公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