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地兩證”實不該!
發(fā)表于:2010-12-09 11:28
近日,家住福清市港頭鎮(zhèn)北灣村2組的林千如向本報投訴稱,去年他發(fā)現(xiàn)自家的8塊承包地(4.62畝)中,有3塊承包地(2.02畝)被人占用。經(jīng)了解,占用他家承包地的3戶村民竟也有福清市政府頒發(fā)的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證,這讓他感到非常不解。為此,林千如多次向村、鎮(zhèn)等相關部門反映,但問題始終未能解決。日前,記者前往實地調查。
港頭鎮(zhèn)北灣村位于福清市城區(qū)西面。林千如告訴記者,他長年在外打工,母親早年去世,先前家里的承包地都是父親林傳城在打理,2003年父親去世后,才由他接手。去年7月,他從外地回來,突然發(fā)現(xiàn)自家的部分承包地里被種上了蔬菜,“姐姐已外嫁他鄉(xiāng),也不可能是她回來幫忙打理”。之后,林千如詢問鄉(xiāng)親及村干部才了解真相,原來他家的3塊承包地分別被本村8組的3位林姓村民分別占用了0.78畝、0.52畝和0.72畝,且他們3戶都有市政府頒發(fā)的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證。對此,林千如感到非常疑惑。林千如說,父親在世時,從未跟他說過曾把承包地轉讓給別人,況且其持有的土地承包經(jīng)營權證的承包土地增減變動登記欄上,也未寫有土地變更情況,再則那3戶村民均是本村8組的,而這3塊地都在2組。
8組的村民怎么會到2組村民的承包地上拿地呢?據(jù)村民反映,1992年,時任北灣村黨支部書記林仁官(已故),曾在本村建機磚廠,租用了8組村民的部分承包地,其中也包括林姓3戶。之后,林仁官又向2組的林傳城租用承包地3塊。到了1999年國家開展新一輪的土地承包時,林仁官將林傳城的3塊承包地做到了8組這3戶村民的名下。
對于此事,有的村民說,當時林傳城只是將承包地出租,并沒有轉讓;也有村民說,林傳城曾收取了1000元,可能就是將地轉讓給了林仁官;還有的村民說,林傳城出租承包地的可能性較大,因為每年向村里交公糧、水費,都是根據(jù)各戶承包地的多少進行分配的,而這3塊承包地的相關費用都是林傳城繳交,“如果是轉讓,這些費用應由林仁官繳交才是”。
采訪中,村民林玉妹告訴記者,當年他是2組“分地小組”的成員之一,是他親手將這些承包地交給林傳城。記者又詢問了當年“分地小組”的其他幾位成員,也都證實了這一情況。隨后,記者采訪了現(xiàn)任的北灣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他們表示由于時間已久,希望記者找時任村干部了解。
時任村主任莊金明告訴記者,北灣村共有11個村民小組,根據(jù)當年按片分地的規(guī)則,糾紛所涉及的這3塊承包地應是2組的林傳城承包,但不知之后他是否有轉讓。莊金明說,如有轉讓也應該在承包土地增減變動登記欄上注明,另外還必須由村主任簽字才行,但這些都沒有,說明沒有出現(xiàn)承包地變更情況。
時任村委會文書吳盛官是當年具體負責該村新一輪土地承包的村干部。他告訴記者,當時開展此項工作時,時間非常緊,上級政府委托村委會代辦,村委會又將此項工作分解到村民小組,因此可能工作不夠嚴謹。各村民小組報上來后,村委會也沒有做詳細的調查、核對,由于把關不嚴,才出現(xiàn)了“一地兩證”的情況發(fā)生。
港頭鎮(zhèn)黨政辦林主任告訴記者,接到林千如的反映后,鎮(zhèn)里也進行了多次協(xié)調,但當事雙方各執(zhí)一詞,至今仍沒有結果。林主任說,出現(xiàn)“一地兩證”情況在北灣村還不止林千如一戶,當時的村委會負有一定責任。他希望林千如等村民,最好能通過法律訴訟的渠道解決。
福清市農業(yè)局經(jīng)管站馬站長告訴記者,對于林千如承包地的問題,他參加過幾次協(xié)調。出現(xiàn)這樣的問題是由于當時的北灣村委會成員工作疏漏所致,但北灣村委會仍是責任的主體,林千如可通過法律訴訟,要求村委會糾正錯誤,討回本屬于自己的承包地。(記者 原仁開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