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建寧西鐵路占地的補償款去了哪里?
發(fā)表于:2011-01-14 09:42
國際新聞快訊社河南訊:今天河南省南陽市西峽縣丹水鎮(zhèn)袁莊村及張下組的幾位村民向我社反映:2001年修建寧西鐵路征用土地時集體合法權益受到了侵害,全村組農民群眾與當地丹水鎮(zhèn)政府、西峽縣縣國土資源局矛盾激化。不團結、不和諧、不穩(wěn)定因素激增。共占該村張下組地約12畝,然而這所有的約12畝耕地都未按河南省土地局、河南省計劃委員會豫國土資文【2000】12號文規(guī)定的征地補償標準【即每畝11780元】進行補償。他們沿寧西鐵路西峽縣境內征地情況進行走訪,也有很多地方的征地補償款未按標準執(zhí)行。村組群眾強烈不滿,廣大群眾義憤填膺。那么,我們要問修建寧西鐵路征用農民土地的補償款去了哪里?
據這幾位村民代表反映,寧西鐵路在他們張下組經過總長約500米左右,占用耕地及潛山坡地在該村張下組有約12畝。兩端由中鐵十一局修建的所占該村組總長2500米的其它水田及旱地補償款也只是部分按國家補償標準實際早已支付到農民手中,那么為什么偏偏在張下組的這12畝所有耕地的補償款,為什么就不能按國家補償標準及時支付而一分也不予補償呢?是中鐵十一局根本就沒有拿錢,還是西峽縣地方政府有關主管單位扣留了呢?這幾位農民代表說:中鐵十一局按國家補償標準把錢給了地方政府,是當地政府扣留了。他們已多次與該縣國土管理部門和當地丹水鎮(zhèn)政府及袁莊村村委交涉無果。那么,征用我們農民的土地、補償我們農民的地款,為什么就不翼而飛了?是裝入了個人腰包?還是被挪作它用?我們強烈要求地方政府主管部門給予答復,還我們因失地而所得的救命款。修建寧西鐵路的西峽縣地方主管單位為什么就敢冒天下之大不韙?為什么就敢采用欺上瞞下、弄虛作假這種惡劣手段,置農村集體、農民兄弟的利益于不顧?是政府個別領導法制觀念淡???還是利欲熏心、腐敗權力膨脹?是誰腐敗?又是誰在為腐敗撐腰?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實施條例》、《河南省實施【土地管理法】辦法》等相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征地拆遷費用中屬于支付給農村集體的由市、縣土地管理部門監(jiān)督使用,屬于支付給農民個人的,由市、縣土地管理部門直接結算,對農村集體和個人補償的各項費用應全部付給農村集體或個人。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截留、挪用征地拆遷費用;嚴禁截留、挪用征地拆遷費用;截留、挪用的應予返還。
河南省西峽縣丹水鎮(zhèn)袁莊村村民及張下組22戶村民反映,在此要求我們?yōu)樗麄兩鞆堈x、主持公道、制裁違法、犯罪,切實構建團結和諧新西峽,據此我們對該事件將繼續(xù)追蹤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