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華背后,土地在呻吟——信陽土地流失問題調查
發(fā)表于:2011-09-20 22:57
在信陽市,記者調查發(fā)現,近幾年被征用的部分土地都有一些共性,就是低價從農民手中征得,然后高價賣出;使用武力迫使老百姓就范;地方官員與開發(fā)商相勾結;以建設新農村、村鎮(zhèn)一體化、農民新村等為名,但農民往往住不起……
□本報記者 張磊 楊奇哲
現象:土地正被一片片地蠶食
信陽市浉河區(qū)十三里橋鄉(xiāng)葉橋村的一位村民告訴記者,村黨支部書記朱明朝打著招商和建設新農村的旗號,用以租代征的欺騙手段,買田毀山,霸占了250多畝基本農田和200多畝山林,交給開發(fā)商涂長貴進行房地產開發(fā),他的幾畝地修路時就占去了,可到現在一直沒有賠償。
在該村石河組,李老漢對記者說:“占地從來沒有開過會。來了就叫簽字,不簽字就不給錢!”記者調查發(fā)現,該村自2001年到2008年10月間,未經任何批準手續(xù)強迫農民低價賣土地,先后賣掉位于鄉(xiāng)中學、老虎洼、寨洼、龍王廟等地段的基本農田250多畝,山林約有200多畝。朱朝明們高價賣出卻又不公布售地賬目,給農民的補償款低得可憐,位于老虎洼地段的基本農田,每畝3800元,山林每畝400元。沿十三里橋街的寨洼、龍王廟每畝基本農田1.1萬元,每畝山林5000元,比相鄰的十三里橋村所征的地每畝少3-4萬元。
息縣產業(yè)聚集園區(qū)(工業(yè)園)自1998年以來,該區(qū)非法強占城郊鄉(xiāng)的大徐莊、陳莊等村耕地4000畝以上。2009年,工業(yè)園區(qū)以息縣縣委、縣政府集體研究商定的2萬元/畝繼續(xù)在八里村征地,用來發(fā)展工業(yè),先后在八里村等共9個村民組征用土地,最多的一個村民組征用300多畝土地,最少的村民組李店二組征用3.3畝,9個村民組共被征用上千畝田地。村民李玉生告訴記者:“我們被征去的都是基本農田,都是種水稻、小麥的好田呀!”
記者看到遠方陶瓷(河南)有限公司占地就大得驚人,李玉生就有五六畝地被“陶瓷科技工業(yè)園”的圍墻圈進去。另有幾畝位于陶瓷工業(yè)園東,修路占去了一部分,路東還余有一些,都已被征,不能再種莊稼了。李玉生告訴記者,2009年秋天,李店三組被征用75畝田地,其中包括李玉生一家八口的養(yǎng)命田13.4畝,一家人僅剩余陶瓷工業(yè)園北側的0.8畝土地了。地被征用了,按說李玉生應得26.8萬元的補償款,可實際上征地款卻被同組的村民平分了,李玉生只分得4萬多元,至今他也不愿意去領。
方式:低價+武力+官商勾結
在固始縣往流鎮(zhèn)陳圩村:隨著2006年12月31日“信政土【2006】226號”信陽人民政府土地管理文件的下發(fā),該村高莊組的8.5144公頃的土地(其中耕地5.2633公頃)轉為建設用地。2007年5月9日,固始縣城鄉(xiāng)建設規(guī)劃局下發(fā)了“陳圩村新農村示范點建設項目選址意見書”,建設單位擬選位置為“204省道東側,往流鎮(zhèn)陳圩村高莊村民組”,建設規(guī)模為“用地面積84750平方米”,折合約127畝。
往流鎮(zhèn)和陳圩村財力有限,遂由往流鎮(zhèn)政府決定以社會資金投入進行建設,該鎮(zhèn)個體戶郭國清、潘厚干、周殿武、郭國林等人進行投資建設,以置換土地進行新農村開發(fā)。2006年5月17日,往流鎮(zhèn)陳圩村委和高莊村民組與潘厚干、郭國清等4人簽訂土地協議。記者采訪時,分管土地的時任鄉(xiāng)武裝部部長的韓某介紹說:“潘厚干、郭國清、周殿武等人投資后,土地每畝補償村民7000元,拆遷平房、樓房每平方米補償220元,磚混瓦房每平方米補償120元,土坯草房每平方米補償60元,每座墳塋補償1000元,現每間地皮對外出售價:東部為1.2-1.3萬/間,中間為1.4-1.5萬元/間,兩邊門面房,3-5萬元?!贝迕窀嬖V記者:“最東邊的地皮每間都已賣到2萬元,中間的每間都賣到三四萬元,西邊的門面房地皮每間賣到四五萬元,最高的三間拐角門面賣到18萬元。他們現在有800間地皮,都賣到兩三千萬元了!”征的低,而賣的高,對于只有240人、人均土地才0.95畝的村民來說,失地后無以為生,當然不愿意。然而當地黨委、政府組織相關部門和開發(fā)商、社會閑雜人員,由鎮(zhèn)領導親自帶隊,強行丈量土地,拆遷村民房屋。對發(fā)生于2006年12月31日、2007年10月26日、2008年2月27日、2008年6月27日、2008年7月17日等拆遷中打傷村民的事件均“移交公安機關,由公安機關調查,擇機作出處理。”然而至今不見有任何處理。陳圩村作為“新農村建設示范點”已建起,繁華的背后是呻吟的土地!
陳圩村的征地模式,在信陽多地都曾上演過:羅山縣定遠鄉(xiāng)土地征用、明港鎮(zhèn)新農村建設安置區(qū)開工、信陽市平橋區(qū)洋河鎮(zhèn)沿路開發(fā)建設、商城縣西大畈開發(fā)建設征地……
流失:何時讓村民不再流淚
固始縣往流鎮(zhèn)陳圩“新農村建設示范點”開發(fā)中,省國土資源廳信訪辦副主任王立新在固始調查并聽取群眾意見后,授權固始國土資源局于2008年11月4日下發(fā)【2008】211號文件,處置意見中明確指出:“郭國清等人進行開發(fā)建設,并有房地產開發(fā)跡象,不符合國家土地管理法律政策,應堅決予以糾正。”“郭國清等人不符合陳圩村‘新農村建設’主體資格,應退出開發(fā)?!薄皩鶉宓热讼绕凇糠值耐度?,由縣資產評估部門予以評估,按本地民間融資借貸利率計算,從村委會開發(fā)建設收益中償還,其余收益部分歸村民組成員共同所有?!碧幹靡庖姷?條說:“在問題解決或解決方案制定出臺之前,所有在建項目必須無條件停止,”第6條說:“房屋拆遷安置原則上執(zhí)行原方案,如有異議,交由村民代表大會議定?!比欢?,省廳的意見雖好,也無法改變該項目繼續(xù)進行、農民訴求無任何改變的現實。
流失的是土地,流失的是農民,失去的是民心,實惠的是商人,以及與商人“為虎作倀”的領導們……在信陽市十三里橋鄉(xiāng)葉橋村,一個老黨員對記者說:自2001年,朱朝明網絡了龔華子、翟國明、陳長根、李存國、李自強等人,帶著印好的租借30年的土地合同書到群眾家中強賣土地,威脅不成就行兇打罵。村民反映:像陳國霞、彭元中因鄉(xiāng)中學土地被翟國明等人打傷住院。劉澤全和兒媳因老虎洼土地被打住院后,農民自發(fā)集中100人到信陽市浉河區(qū)政府上訪。2008年8月5日10時,劉澤富兒媳丁元麗為護板栗樹被馬彬、張富陽打傷。10月7日上午9時,李自強、陳長根等帶十余人強占葉條強、葉條偉兄弟的責任山,并用鐵锨將兄弟倆打成重傷。
很多村民因護地心切而慘遭毆打,更多村民因失去土地而失去信心,在失地與開發(fā)的過程中,村民在問:這是在為我們百姓辦好事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