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市東西湖區(qū)金銀湖李家墩征用土地每畝僅補償660元
發(fā)表于:2011-10-27 12:02
武漢市東西湖區(qū),金銀湖李家墩,征用土地每畝僅補償660元,如村民不在規(guī)定期限內簽字,就無償征用,且不予任何補償措施,但村民誰先簽字,就給誰每畝“獎勵”500元。
我是個老實人,不懂也不想搞懂這些獎勵、補償、無償?shù)膴W妙,征地可以,土地是國家的,可你們得讓我活!他們開口閉口就說:“土地是國家的,不是村民的!”可國家之根本在于“民”與“土”,土地是國家的,國家是人民的!
那個“全國‘村長’論壇何以成為‘暴發(fā)戶’豪車展”,難道僅僅是“錢從何來”那么簡單?難道這不是村級基層組織建設中一個可怕的信號?在“我的地盤我做主”中,“誕生”了不少“土皇帝”!他們打著“土地國有”的旗號,堂而皇之地將土地非法處置,從中牟取暴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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