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容縣城關鎮(zhèn)環(huán)城村竟然用“投票”方法剝奪出嫁女的法定分配權
發(fā)表于:2012-04-25 09:31
華容縣城關鎮(zhèn)環(huán)城村七組出賣集體土地100多畝,得款1千多萬。在這筆巨款的分配中,村委會認可出嫁女的村民身份,按照村民待遇給予出嫁女應得的分配份額。這些出嫁女是土生土長的本村本組居民,雖然嫁人了,可從小到大一直居住在本村組,戶口也在這里。與本組男人們相比,唯一的差別就是性別。正是性別的不同,這些出嫁女的組級分配權被蠻橫狂妄的剝奪了。
村組的做法顯然是違法的,卻自以為是的霸道著。其違法性在于:1、出嫁女的村民資格是國家確認的,有公安局頒發(fā)的“戶口本”和“居民身份證”為證。2、村委會用實際行為證明是承認出嫁女的村民身份的,因為在村級分配中,村委會按照普通村民的標準,每人分了2千元集體土地款。組里憑什么否認出嫁女的村民資格?3、女人作為村民的土地權益是國家法律與政策賦予的,豈能憑部分男人用所謂的投票而剝奪?男女平等是我國的憲法原則,土地作為農(nóng)民的生存之本是我國的政治原則,女人也是農(nóng)民的組成部分,農(nóng)民絕不只是男人吧?4、凡是與國家法律與政策相違背的(包括行為與結果)一律無效,這是法治社會的基本內(nèi)涵。環(huán)城七組的領導們通過所謂的投票方式來剝奪出嫁女的村民分配權的行為顯然違背了這一條法理。
環(huán)城七組領導們的做法既無法律依據(jù),也無政策水平,村民自治法成了領導們玩弄公權力的旗號。面對這種情況,城關鎮(zhèn)黨委政府視而不見,其推諉忽悠助長了這里的歪風邪氣。在這片土地上,還有黨紀國法嗎?我們要問:村組為什么要頑固堅持自己的違法行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