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邑縣:修路占地沒補償 政府允諾給辦低保
發(fā)表于:2012-09-16 09:24
夏邑縣境內要修一條公路,其中要經過駱集鄉(xiāng)后王口行政村前王口村,該村部分村民的土地被占了30多畝。但是,被占地村民沒有補償款,鄉(xiāng)政府允諾每占地一畝將給村民一個低保名額。如今,地已經被占了,村民也沒有拿到補償款,鄉(xiāng)政府許諾辦理的低保也遲遲沒有兌現。
村民:修路沒有補償,鄉(xiāng)政府許諾給辦理低保
昨日上午,夏邑縣駱集鄉(xiāng)后王口行政村前王口村的王女士反映,今年3月份,正在夏邑縣城做生意的她得知,因為老家要修一條到安徽的公路,她家被占了兩畝四分地。但一開始鄉(xiāng)政府和村委會沒有說給補償款的問題。
“后來鄉(xiāng)政府的工作人員說,占誰家的一畝地給辦一個低保,不夠一畝地的,幾家湊夠一畝再給一個低保?!蓖跖空f,7月份,鄉(xiāng)政府工作人員先給村民出具了一份辦低保的《證明》。后來因為村民聽說修路占地有補償款,不再同意用低保抵補償款。
在王女士提供的《證明》上記者看到,稿紙印有“河南省夏邑縣駱集鄉(xiāng)委員會信箋”字樣,下面寫著“證明”及如下內容:由于修路占地,造成群眾生活困難,經請示上級領導,凡占地一畝以上,每畝辦理低保一份,以保證群眾生活(低保屬于長久的)。(辦理證件時間一個月左右)。落款為“駱集鄉(xiāng)政府”以及“經辦人:靳瑋”;落款日期為“2012年7月18日”;并蓋有“夏邑縣駱集鄉(xiāng)紀律檢查委員會”和“夏邑縣駱集鄉(xiāng)人民政府”的公章。
“按道理,我們的可耕地被占了,應該給補償款,哪有用低保來抵的?”王女士說。
解釋:許諾給村民辦低保,主要是為了盡快動工
夏邑縣駱集鄉(xiāng)紀檢書記靳瑋稱,由于沒有補償款,動工時,村民不同意。他便向鄉(xiāng)黨委書記吳杰和鄉(xiāng)長劉杰匯報了情況,匯報后領導讓他找夏邑縣民政局協(xié)調,看是否能給可耕地被占的村民辦理低保。由于民政局的領導認為不符合辦理低保的條件,就沒有審批,當時許諾給群眾辦低保,主要是為了盡快動工修路?,F在他們也想給被占地的符合低保條件的村民申請低保,而不符合條件的則沒法申請,鄉(xiāng)政府也很為難。此外,鄉(xiāng)政府也沒有修路占地補償款,修路拆遷村民房屋的補償款還是鄉(xiāng)財政想法解決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