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作市中級法院庭長仗勢欺人 強占農(nóng)民宅基地
發(fā)表于:2013-02-16 10:32
2008年12月,全家市民戶口的焦作市中級法院庭長黨向成找我,說想占我家宅基地(他老院按規(guī)定面積已經(jīng)超標,又占村學校70余平方米)我沒同意后他竟把我告到了孟州市法院,說我家宅基地是他的,他告我后至今未在法庭露面,由他代理人出庭。
孟州法院2009年分別于2月19日和7月7日兩次開庭,第一次開庭我村原支書等7人出庭,此后每次開庭都有我村村民共計17人出庭,另有80余位村民簽名作證,說黨向成是明目張膽、胡作非為、仗勢欺人哩,我村村委會也出證明,村主任簽名證明我宅基地未有任何變動,2009年10月13日孟州法院不顧事實依據(jù),竟顛倒黑白判我刨除在我宅基地上生長了30多年的桐樹,拆除在我宅基地上的廁所,我在孟州市政府門口遇到審判員張哲,我問她:你寫這判決書虧心不虧心。張哲說:人家要讓那樣寫,我也沒辦法。
2009年12月23日我上訴至黨向成工作單位——焦作市中級法院,2010年5月18日焦作中級法院以認定事實不清,撤銷孟州法院判決發(fā)回重審。
黨向成2008年新辦證上寫他院長20米,孟州法院二審庭長王建偉2011年4月25號現(xiàn)場丈量勘驗筆錄上寫他院長22.17米,但是2011年8月8號又送來同上次一樣判我敗訴的判決書,在孟州市法院我問王建偉:你寫這樣的判決書我冤枉不冤枉。王建偉說:你冤枉我也冤枉。
2011年8月9號,我又上訴到焦作中院,焦作中院11月14號下午4點30分開庭,11月16號也判我敗訴,中院判決書上所寫的每一句話都不是事實,純粹是顛倒黑白、枉法裁判。我多次向省高院網(wǎng)評法院反映,卻從未刊登。我于2012年4月23號向河南省高院遞交再審申請書,4月26號焦作中院法官張運來叫我去中院,我對張運來法官說:你寫這判決書上一句真話都沒有,如果有一句真話我什么都不說了。張運來又讓我見庭長,庭長對我說:叫黨向成給你拿倆錢中不中,我說:我門口就是路,我家?guī)k,庭長不答。
2012年7月我去省高院問我這案何時能再審,工作人員說:省高院還有800多案件未審,現(xiàn)在輪不到你哩,我問啥時候能輪到,他說不知道。2012年7月25號孟州市法院執(zhí)行庭胡明偉送來執(zhí)行通知書,要刨我桐樹、拆除我家?guī)?,我把我的證據(jù)材料給他看后,他說:這竟是胡弄哩,我是一個小兵當不了家,你趕緊去上邊反映申訴吧。
黨向成明目張膽搶占百姓宅基地,孟州法院焦作中院一些法官公然枉法裁判,省高院也不知道啥時候能管,我個農(nóng)民,為了這件事近4年在經(jīng)濟上損失巨大,精神上受到很大傷害,我現(xiàn)在真是叫天天不應,叫地地不靈,難道他們這樣欺壓百姓就沒人管了嗎?跪請上邊領導、媒體、網(wǎng)民給于關注,幫助解決,真誠感謝。




